尊敬的用户:
您好!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自2005年3月20日起公布施行的第33号令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,若网站(域名)未进行备案成功一律不能接入互联网。
自工信部33号令发布以来,本站一直要求用户购买各类虚拟主机服务及域名解析服务,都要先备案,后接入。如果不进行ICP备案,将无法使用。 即日起,本站将对接入的所有网站的ICP备案情况进行严格复核,若检查出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网站,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关停处理。同时也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检查工作,将备案工作落到实处。
您可以参考以下信息:
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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